2016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音乐类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合肥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音乐类特长生招生由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考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4.分校录取原则。
二、招生范围、计划
招生学校 | 类别 | 招生人数 |
合肥一中 | 西洋乐 | 30 |
合肥六中 | 声乐 | 30 |
合肥八中 | 民乐 | 30 |
三、报名条件
1.2016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符合特长生报名资格。
4.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不得兼报。
咨询电话:62911025、62911197、62817341
四、报名资格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取得由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六级(含六级)以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