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中阶段在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获县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3.初中阶段学校合唱团成员,可以报考声乐项目。
五、报名程序
具备音乐类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于5月13-14日凭初中毕业学校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考准考号(即体育或实验考试准考证上15301***开头的12位号码)到合肥一中(滨湖新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市教育考试院将于5月20日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学校和条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合肥一中(滨湖新区)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六、考核及认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核。
考核时间:5月23-24日
考核地点:合肥一中(滨湖新区)
考核方式:考核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评委现场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核内容为“音准”和现场演奏(或演唱)。“音准”即根据钢琴弹奏音进行模唱。演奏(或演唱),曲目自选,考生需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七、审核公示
5月29日,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音乐类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名单。
八、志愿填报
凡取得音乐类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提前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九、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各类特长生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所有特长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十、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取得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如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将不参加特长生的录取。
3.凡在特长生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特长生或评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4.具体专业考核办法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