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
原则安排,首先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考生仍不能满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对同等分数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按照专业志愿、单科成绩、品德鉴定、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第十二条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院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对相关科目的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根据学院的教学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及金融学等专业部分课程使用英语教材授课。
第十四条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以上录取规则,如各省招生部门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收费
第十七条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造价、护理学以上十二个专业学费:15000元/人?年;法学、广告学、英语、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以上十个专业学费:130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1200元/人?年,医学部800元/人?年,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b 第十八条考生可根据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及时上网查询,我院录取结果也将及时公布在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网站上。
咨询电话:0311-80659066、8065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