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有研究生部和19个学院(系、部),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文、法、教育、经济、管理、艺术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3万人。
学校设有生物学、园艺学、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具有农业硕士、教育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等4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可在13个领域招收专业硕士。同时,具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
七、招生计划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八、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3、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将严格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5、学校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英语、语言类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英语本科专业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
6、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它要求按生源省相关规定执行。
7、语言类包括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应用日语4个专科专业。
8、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