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化农村学区建设,在城镇深入推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种模式”。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培训、运行维护等工作。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成普通高中学生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研制工作。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与结构。
加快推进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
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加强与教育部的沟通联系以及同京津两市的协调衔接,争取将部分驻京津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名校入驻或开办分校、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引入河北。
支持民办教育分类改革。建立完善民办专修学院有序进入和退出机制。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本二、本三批合并,进一步优化高考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着力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适应拉开“211”工程高校、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与一般高校学费的价差及不同专业类别学费标准价差。大力提高省属高校高职生均拨款水平,确保2016年达到生均8000元。
强化教育督导。确保48个县(市、区)评估任务顺利完成。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推动更多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