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区招生委员会、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市区各中学: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基[2016]7号文件精神,沧教[2016]29号、沧教基[2016]17号和沧招委中[2016]1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我市2016年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及录取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省、市文件规定: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择校生。
二、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方法
2016年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公助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办法是:原则上要求以各初中学校今年中考报名人数(符合占用公助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主,具体分配方法由各县(市、区)自定。沧州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办法是:依据各初级中学中考报名人数确定。
2016年沧州市第一中学面向各县(市、区)招收农村实验班学生,人数为2016年招生总计划的30%,共计600人。沧州市教育考试院依照各县(市、区)中考报名人数,分配给各县(市、区)招生指标。在考生成绩公布前市考试院、教育局基教科、沧州一中将按学生所报志愿、中考成绩、各县(市、区)沧州一中分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填报志愿办法
今年实行考试前网上填报志愿,并一次性将各批次志愿全部填写。填报时间为6月13日上午8:30-6月17日下午5:30。
1、沧州一中北大班、圆梦班为提前A批志愿,在全市考生中按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沧州一中农村实验班为提前批B志愿,依据考生志愿、成绩和各县市所分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各县、市及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为第一批志愿,市区为平行志愿录取。
4、各县、市及市区普通高中为第二批志愿,市区为平行志愿录取。
5、省级示范性高中的音、体、美特长生和艺术类及沧州市民族中学的体育班招生,考生须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测试,由学校单独招生。
6、本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招生。
7、外市部分公参民学校招生纳入我市统一管理,志愿随第一批填报。
考生应根据招生政策规定,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成绩等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考生填报指定志愿更不能更改考生自己填报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