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如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廉政准则的黑板报内容,仅供参考。
《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以下是《廉政准则》的全文:
《廉政准则》8个禁止
一、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七、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八、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廉政准则》52个不准
一、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七: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八: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九、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十、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