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电网企业由于新能源补贴未到位无法享受退税扶持政策。此次国家为扩内需一次性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但我省电网企业由于新能源补贴未到位,现阶段属于有政策但无留抵税金可退,后期补贴到位后又无政策可享受。建议一方面积极向财政部争取新能源补贴,减轻我省电网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建议国家将退还增值税留抵政策制度化、长效化,待我省电网企业新能源补贴到位后仍可享受退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依然有限。受地域经济特点影响和经济性质、企业规模等限制,我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数量只有21.02万户,实际盈利并享受政策“红利”有3.92万户,仅占18.65%。虽然国家对小微优惠政策受惠范围连年持续扩大,从去年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00万元(含),但我省实际上只增加受惠企业206户、减免税款2068万元,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我省广大中小企业而言享受政策的门槛依然较高,政策扩围效应不明显。建议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对符合一定条件(例如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直接免征企业所得税。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版)》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存在范围窄、门槛高的问题, 我省鼓励类产业覆盖面较小,且产业目录没有注释,建议调整优化增加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降低门槛,将主营业务占比由70%调低到50%,以负面清单方式明确鼓励类范围,真正形成西部地区比较优势。
下一步,全省税务系统将密切关注国家发挥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请示汇报,争取更大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机制创新,探索扩大不来即享范围,持续跟踪减税政策效应,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