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落户政策海河计划 (2)

国家政策2018-10-19王新老师

引育顶尖人才,支持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等顶尖人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的,根据其在津工作时间,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每培养1名两院院士,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经费支持,给予院士本人200万元奖励资助及其他相关待遇。

引育领军人才,对全职引进或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专项,以及“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给予入选者每人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以及配套工作经费和生活津贴。

培育高端人才,实施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对入选者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给予入选者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连续2年给予第一层次人选每年5万元经费资助,连续3年给予入选团队每年最高30万元经费资助。

引育青年人才,实施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连续3年给予入选者每人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引进或留津工作的博士毕业生(非在职),给予连续3年每年5万元奖励资助;引进或留津工作的出站博士后(非在职),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非在职),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资助。纳入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关注二: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成长期贷款大比例贴息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吸附各类人才的磁石,能否做大做强产业,关键是要有一支强大的产业人才大军。一直以来,天津缺乏有影响力的产业领军人物,无法引领出世界影响力的巨型企业,更无法引领出独角兽企业。“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从支持领军人才创业、扶持高端人才创业、培育新型企业家三方面,从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成长期贷款大比例贴息、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等三方面推动人才创业。

支持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创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来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扶持高端人才创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产业化前景创新成果,来津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端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高端人才创办且稳定运行的科技型企业,连续3年按企业贷款额度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贴息支持;贡献突出的,经认定给予高端人才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