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助学贷款仅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且本专科学生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年,研究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年。若学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带收费标准或学校提供了收费证明,应按收费标准或收费证明核定贷款额度;对于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学生,参照系统“高校服务—高校收费情况”中各高校维护的收费标准核定贷款额度。若上述两种途径均无法确定准确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则应根据已掌握的相关信息(如该校其他学生贷款金额、续贷学生上一年贷款金额等)审慎核定贷款额度,尽量减少贷款金额与高校收费之间的差额。
7.续贷学生未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高校未审核或续贷声明高校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今年,所有续贷学生必须在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后才能申请贷款。若学生未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直接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则由县资助中心代学生录入续贷声明。其中,仅共同借款人一人到现场办理续贷时,续贷声明处录入“共同借款人代办”即可;学生到现场办理续贷时,由学生简要口述相关内容,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
若学生已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但高校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县资助中心仍可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继续办理贷款手续。
8.打印合同后发现部分信息有误,如何处理?
若打印在合同上的信息有误,应先在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然后重新打印、签订合同。
修改信息方法:对于首次贷款学生,可直接在“客户管理—学生管理”、“客户管理—共同借款人管理”和“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修改学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和合同信息;对于续贷学生,应在“信息变更—身份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就学信息变更”中修改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学信息,在“客户管理—学生管理”、“客户管理—共同借款人管理”中修改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等其他信息,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直接修改合同信息。
9.合同上打印的县资助中心(丙方)信息错误,如何修改?
发现错误后应及时与分行联系,由分行在系统中更正错误的信息。
10.为什么无法导出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
系统中无法导出文件通常是因为浏览器设置不正确导致的。打开IE浏览器,在“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选项卡中,选中“可信站点”,将网址“*.cdb.com.cn”添加为可信站点,并打开“自定义级别”,将最下方的“下载—文件下载”和“下载—文件下载的自动提示”均改为“启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