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春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长春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
1、宅基地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
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即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即一户一宅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房屋同时转让,并履行相关的登记和审批手续,而且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不可私下买卖,非法交易。
2、宅基地转让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1)交换宅基地使用权。交换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即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之间以交换意思表示为特征,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双方之间互找差价或者不找差价的合同行为。
(2)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
(3)租赁宅基地使用权。租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
(4)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以入股的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的行为。
(5)赠与。赠与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业方式转让给他人,他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行为。
3、怎么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变更?
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