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计划

国家政策2018-07-19王新老师

关于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计划

按照省爱卫办《省卫生城市(县城、乡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依据《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在2012年创省卫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做好迎接国家、省、市、县考核验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创卫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及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为契机,消除影响健康的人居环境和生活方式,为全镇人民提供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以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卫生问题为重点,坚持“全民动员、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社会监督、注重实效、科学指导、规范管理”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建设卫生、文明、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坚持组织卫生、农业、文化、法律服务等部门利用“世界卫生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无烟日”等重要节日,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是组织动员各学校进行创卫和健康知识宣传,开展义务大扫除活动。 

(二)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爱国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美化、净化环境卫生,继续开展好“创国家卫生乡镇,建美丽新”活动,全面提升镇容镇貌。 

三是积极抓好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单位、卫生村、卫生户的创建评选活动. 

(三)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 

一是继续办好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控烟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群众卫生知晓率和健康生活方式行为形成率都要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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