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和要求规定(3)

国家政策2018-07-06王新老师

(一)申报中级或高级教师职务需在取得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二年。

(二)从事年级组长、副组长(年级主任、副主任)、团队干部、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课外活动指导教师,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视同班主任岗位,计算班主任年限。

(三)对于在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工作的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时,暂不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

五、关于破格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问题:

对于中小学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要求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先将有关资料交教委人事科审批后,破格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一)获得下列奖项之一: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获北京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特、一、二等奖。

(三)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

六、关于外语考试问题:

195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C级合格证书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外语教师必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申报中专高级讲师和申报讲师的人员必须分别通过B级、C级外语考试。

对于参加当年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在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本年度中高评审。即,获区县级及以上教育系统先进称号或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参加全国、市学科评优、教育教学论文评优获全国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一)第二学历是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正副高级职务。

(三)近5年内有正式出版的译著,且达到5万字以上,通过市人事局组织外语考核的。

七、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及办法:

为使我系统职评工作与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趋势相适应,充分体现基层单位的人才使用、人才评价自主权,从2004年起,我委将本着求真务实,贴近学校的基本原则,在职评工作上实行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周密安排,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地完成对参评教师的量化考核、推荐工作。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