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及范围
温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在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
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40%,个人自负60%;
3、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5%,个人自负65%。
温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市民,在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就医或购药,其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承担的部分直接向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支付。
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规定记帐。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特殊病种、慢性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3)住院医疗费用
(4)其他医疗费用
3、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到温州市外诊治的,须由辖区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
报销地点
温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303
电话:0577-89090205
网点名称 地址 电话 上班时间
温州市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瑞安市瑞安商城大厦4楼0577-65895501周一到周五9:00-17:00
温州市乐清市社会保险中心温州市乐清市乐怡路110号0577-62596627周一到周五9:00-17:00
温州市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0577-64781525周一至周五9:00-17:00
温州市泰顺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47号0577-67587556周一至周五9:00-17:00
温州市永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温州市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二楼0577-57672866周一至周五9:00-17:00
温州市文成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文成县大峃镇城南小区建新南路宏强大楼0577-59026855周一至周五9:00-17:00
温州市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劳动保障大楼0577-59885127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