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2)

国家政策2018-06-19李天扬老师

2、 门诊特定病种

参保人员患重症精神病以及患癫痫伴发精神障碍的,经市医保中心确认后,在门诊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每月在20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白内障在门诊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

3、 门诊大病

门诊大病费用结算的起付标准为800元/年,起付标准以下费用由个人承担,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按住院结算办法支付。同时实行限额管理:器官移植后需进行抗排斥治疗限额标准为术后第一年100000元/年,术后第二年70000元/年,术后第三年及以后50000元/年;血友病治疗限额标准为8000元/年;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限额标准为15000元/年。

(二)住院统筹

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起付标准为400元/次,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之间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5%,其他人员起付标准为800元/次,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之间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5%;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起付标准为200元/次,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之间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95%,其他人员起付标准为400元/次,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之间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5%。

办理地址

常州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常州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1楼大厅A区、B区。

电话:0519-12333

天宁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锡路116号

电话:0519-86662501

钟楼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西直街88号

电话:0519-86811673

戚墅堰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圩墩路196号

电话:0519-88370093

新北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衡山路18-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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