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及税费计算方法

国家政策2018-06-15李一老师

二手房是指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上市交易的房产,其中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二手房交易税费与过户费主要有:

1、营业税

(税率5.55% 卖方缴纳)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 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在这里有两个条件:1.家庭唯一住宅2.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 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3、契税

(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征收方法: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的3%征 收;90平米-144平米的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5%,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的3%征收;144平米以上的住宅按成交的3%征收;若买方购 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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