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住房公积金2018-08-16三水老师

2018年西宁公积金新规定,西宁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18
  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西宁中心”)以保刚需、提服务、惠民生、促改革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在拉动房地产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和房地产去库存的同时,努力使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惠及广大缴存职工。

2015年以来,该中心通过各项积极有效的措施,贷款业务连续两年创下历史新高,发放贷款近47亿元,间接拉动房地产消费超140亿元,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全市所有住房贷款的48%,包括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已逐渐成为西宁市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需求的首要选择和重要资金来源,缴存职工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根据西宁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和缴存职工的期盼,西宁中心在具体工作中按照政策惠民、措施利民的工作思路,不断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加强和改进。

一是以落实政策为前提。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贷款首付比例和年限的规定,提高了贷款最高额度,建立了浮动贷款额度制度,在西宁市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0万元。取消了贷款户籍限制,优化了异地贷款业务,非本市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购房可申请贷款,本市缴存职工在外地购房时可通过抵押本市房产在中心申请贷款,非本市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购买住房、本中心缴存职工在外地购房时,所享受的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年限、贷款比例等与中心普通住房贷款一致。增加了贷款品种,协调解决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抵押问题,开办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增补了相关配套政策,开办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等业务,切实为职工减轻了还款压力。

二是以效能建设为保障。依托业务信息系统,建立了楼盘信息共享平台,以整合共享的形式优化简化了贷前调查环节的各项工作。取消了贷款审批表、户口簿、二手房收据、省外购房开发商“五证”等业务办理要件和二手房贷款第三方评估等中间环节。贷款初审、复审、稽核、发放全程在系统内完成,贷款审批基本实现“无纸化”审批。压缩了贷款审批时限,贷款审批时间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发放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贷款后续还款等相关业务实现了“一证”办理,贷款发放后,职工仅持身份证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按月冲还贷、提前还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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