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应为列车配备无障碍车厢和座位,对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订票和选座位提供便利服务。
新建或改造居住区时,应根据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活动场所。
商业服务优待
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设立老年用品专柜及老年人休息专座。
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单位,以及水、电、暖气、燃气、通讯、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和网点,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优待标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等服务。
金融机构应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提供上门服务或代办服务。
文体休闲优待
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提倡影剧院、演出场馆不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票价。
财政支持的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老年读者阅览区域,并为老年人提供大字阅读设备等方便措施。
老年教育资源要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低保、农村“五保”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减免学杂费。
维权服务优待
各级人民法院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优先立案受理、优先审判和执行。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成立老年人维权法庭(合议庭)。
司法机关以开通电话和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报案、诉讼等方面提供便利。
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程序。重点关注孤寡、残疾、高龄以及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需求。
低保、农村“五保”及其他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等提起诉讼,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费用减免法律咨询。公证处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遗嘱公证业务,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给予其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