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三:领取受理通知书
办理地点: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梧州市新兴二路133号惠民小区2#楼一楼,咨询电话:6023100,2838320
携带材料:申请人身份证
需到场人员:申请人
梧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装修)
一、纯公积金贷款所需要提供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3份)
注:如申请人已婚或有其他产权共有人,则需同时提供配偶和其他产权共有人和他们配偶的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簿第一页及本人页面(复印件3份)
注:(1)如申请人已婚或有其他产权共有人,则需同时提供配偶和其他产权共有人和他们配偶的复印件(含户口簿第一页);(2)如申请人为非本地户口,则需提供本地的有效居留证明,如暂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书(复印件4份)或未婚声明(原件3份)
注:婚姻状况证明书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未婚声明(在现场填写)
5、收入证明(每人原件2份)
注:“中心”提供表格,组合贷款另提供表格和工资存折
6、装修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装修预算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拟装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或拟装修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房屋交付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
注:申请人可任意选择本条两个小项的其中一项提供。
9、装修贷款转款委托书(原件4份)
注:“中心”提供标准协议,由借款申请人、装修单位、及“中心”共同签订。
10、装修款支付合同(原件4份)
注:由借款人、装修单位及资金托管账户所在单位共同签订。
(请选择担保方式后,按要求提供材料。抵押担保方式提供11、12点;保证担保方式提供13点材料。)
11、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或抵押房屋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各3份)
注:申请人可任意选择本条两个小项的其中一项提供。采用抵押担保方式时适用。
12、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2份)
注:抵押物使用年限小于5年(含5年)的不用提供。采用抵押担保方式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