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3)

国家政策2018-06-05王新老师

7、购房首期房款收款收据(发票)复印件4份(发票联);

8、购房首期房款缴交入户单据复印件4份;

9、购房屋维修基金收款收据复印件4份;

10、购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复印件4份;

11、申请人购房合同2份,复印件2份;

12、预购商品房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3份;

13、住房贷款担保见证书原件1份(含(1)担保承诺书、(2)拟抵押房产信息核查报告、(3)拟抵押房产核测作业记录和测绘结果、(4)拟抵押房屋验证专项勘察报告);

14、缴存公积金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不在同一辖区的,由缴存公积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未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15、在工行或农行办理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须提供家庭房产套数证明,即“申请人及家庭住房登记信息证明”(家庭人有曾用名的须在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住房套数上一并注明持有套数,如所购住房属第二套的要求首付款6成以上)。

(注:1、以上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并提供原件核对。2、如申请贷款有担保人的,请提供其身份证、户口簿、资信证明及相关银行近6个月交易流水复印件各3份。3、贷款预约登记表、婚姻状况声明和收入证明表格均由中心提供。)

需到场人员:申请人夫妇、共同申请人夫妇、产权共有人夫妇

步骤三:领取受理通知书

办理地点: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梧州市新兴二路133号惠民小区2#楼一楼,咨询电话:6023100,2838320

携带材料:申请人身份证

需到场人员: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南(二手房)

步骤一:贷款预约登记

办理地点: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合鉴证大厅

梧州市新兴二路133号惠民小区2#楼,咨询电话:6023177

携带材料: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交易鉴证书、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申请人夫妇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适用)

需到场人员: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

步骤二: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请根据《住房贷款预约登记表》重要事项告知的委托银行,选择下列对应办事地点

1、中国银行梧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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