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调整新方案

国家政策2018-08-26王华老师

2018厦门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厦门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供大家参考!

2017-2018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生育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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