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厦门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厦门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供大家参考!
2017-2018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生育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