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各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规定(2)

国家政策2018-08-16才子老师

沈阳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内九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3元调整为15元;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由9.8元调整为12元。分别为15元和12元

鞍山、抚顺、本溪、丹东、盘锦,分别为13元和10.8元。

辽宁省标准处于全国中等水平

根据各省市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看,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超过2000元大关。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处在全国中等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带来连锁反应,比如公益性岗位、大学生见习工资、失业保险金标准等多项社保待遇等也都随之上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哪些不属于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剔除以上各项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最低工资指的是实发工资。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发到大家手里的。

用人单位不执行标准可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一个最低限额,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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