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同岗统筹考试时间及方案和规定(5)

国家政策2018-08-16王新老师

报考面向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于2016年4月5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期间也可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办公地查看。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面试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2016年4月11日至13日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报考面向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市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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