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购房补贴政策,农民购房补贴规定(3)

国家政策2018-08-05李一老师

河南各地购房优惠政策

洛阳市

从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底,非洛阳市区户籍人员到洛阳购房可享受契税全额补贴、按公积金贷款利率贴息一年、购房5000元现金补贴等多项购房优惠政策。

驻马店

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申请购房补贴,每套房最多补贴1.5万元。

许昌市

2015年12月31日前,在许昌市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在售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所有购房人,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购房补贴。

南阳市

凡户籍属于南阳市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贴。

漯河市

凡在漯河市区购买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买人,至2016年2月29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200元/平方米;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

新郑市

除了直接补贴外,新郑市还通过收购商品房转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方式,用较低的成本和较短时间让棚户区居民住进新居。

记者从新郑市房管部门了解到,新郑在购房过程中,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按照量大优惠的团购方式,以低于市场价格8%到10%一次性购买。这些商品房不仅品质好,而且配套齐全,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到位。

记者实地走访新郑市龙湖镇等地发现,不少房产商也打出“年底巨惠”的巨幅广告。据新郑龙湖镇一家知名楼盘置业顾问介绍,针对农民进城买房,首付可以分期免息付款,部分房源可打八五至九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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