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3.3.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9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0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3.3.1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C当必须在低于5C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3.3.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3.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抹灰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4.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