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黔人社厅发[2016]8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黔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号)精神,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现就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