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的工作部署,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我市最急需农村危房改造数量21158户(含2015年动工改造的农村泥砖房4500户),其中惠城区2545户、惠阳区1457户、惠东县5674户、博罗县4328户、龙门县6872户、大亚湾开发区18户、仲恺高新区264户。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分别用三年时间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示范村3个左右。2015-2017年工作任务分别如下:
2015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9500户(含2015年动工改造的4500户),其中:惠城区1400户、惠阳区900户、惠东县2400户、博罗县2100户、龙门县2418户、大亚湾开发区18户、仲恺高新区264户。各级农业(扶贫)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完善好2015年已动工建设的4500户农村危房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等工作,确保农户档案规范。2015年新改造的5000户在今年底前动工率要达到100%,且至少50%以上要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2016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6000户,其中:惠城区600户、惠阳区300户、惠东县1700户、博罗县1200户、龙门县2200户。
2017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5658户,其中:惠城区545户、惠阳区257户、惠东县1574户、博罗县1028户、龙门县2254户。
各县(区)(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下同)要将市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明确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村的改造户数,将改造任务落实到具体农户。
三、改造补助对象
(一)改造补助对象。以户为单位,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及受灾全倒户。
2.家庭成员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务工,全家在农村居住的农户,并且是唯一长期自住的住房,满足“一户一宅”要求。
3.房屋属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认定为C、D级的危房。
(二)不享受补助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危房改造的扶持政策:
1.户口在农村但在城镇已购买住房居住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