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安徽将通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逐步提高预售条件,新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所建商品住房逐步过渡到现售。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竞拍人的资格和信用审查。
此外,《意见》还表示,将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经营出租房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商品房销售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同时,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相关部门应当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还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调整。按照目前的规定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各地要对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土地增值税实行1.5%的低预征率。对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超过1.5%的,要在现行预征率的基础上分别下调0.2个百分点。
计划3年去化2500万平方米
上述一系列政策的最终目标,是降低楼市库存。《意见》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去化安徽全省商品房库存2500万平方米。到2018年底,安徽全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控制在15个月以内,各设区的市去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左右。到2020年,实现供需基本平衡,房价基本稳定,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
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在不考虑待开发土地面积以及2005年以前新开工及期房销售的情况下,2005年至2015年前10个月,安徽全省房地产库存面积达32844.2万平方米,按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需5.3年才能消化。其中,商品住宅库存面积18886.3万平方米,按安徽全省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计算,需要3.5年的消化期。
具体城市去化时间,宿州、亳州、阜阳商品房去化周期分别为3.4年、5.2年和5.2年,安庆去化周期为4.4年,滁州、芜湖等部分城市去化周期在7年至9年,有的甚至在10年以上,去库存压力较大。
恒大地产安徽公司一位李姓经理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比去年,今年安徽三四线城市楼市销售有所起色,但除合肥之外,其他城市所面临的库存压力依然较大。”
安徽省政府公布的去库存任务表显示,未来三年芜湖去化商品房库存任务为458.7万平方米,滁州任务为460.3万平方米,蚌埠为45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