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人”的待遇过渡:
这次改革,国家为新制度启动后10年内退休的“中人”设立了保低限高的10年过渡政策。根据国家政策,为确保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平稳过渡,云南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在10年过渡期间,云南省“中人”待遇不得降低,并与“老人”待遇水平相当。通过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标准发放;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限高。10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按新的办法执行。
关于待遇调整机制:
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变化和各方承受能力,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避免调整机制不同而导致相互攀比。
关于职业年金制度:
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职业年金的缴费标准是,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并分别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有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云南省提前开展的6项配套工作:
为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云南省提前开展了6项配套工作:
一是今年初再次统一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15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00元,全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182元。
二是统一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452万城乡老年居民月人均增加基础养老金15元,全省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75元。
三是完成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121.5万在职人员和43.6万离退休人员的调标增资,在职人员月人均净增资373元,离休人员月人民增资557元,退休人员月人均增资348元。
四是全省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在7月中旬全部兑现到位。
五是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已经在曲靖市麒麟区和红河州建水县试点,11月底全省将全面实施。
六是调整了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0月1日起为8000多企业离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些都为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