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养老金上调细则(最新)(2)

国家政策2018-08-18王华老师

首先,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其次,按照本通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执行要求:上调费用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上调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因为已经进入4月份,本该增加的这几个月养老金何时发放到位?

通知中强调,必须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须于2015年5月10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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