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泸州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3)

国家政策2018-08-17才子老师

4. 特殊行业的搬迁费用视其情况按评审规定办理。 

(四)构筑物补偿 

征收(用)集体土地涉及的构筑物按附件5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第四条 凡在征地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社征地界内建构筑物附着物清除并交地的合作社,以合作社为单位,按征地面积给予每亩土地1000元交地奖。 

第五条 本标准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国土资源网:http://www.guotuzy.cn/html/1403/n-177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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