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晋城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3)

国家政策2018-08-06才子老师


  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省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和支持教师全员培训,市、县两级政府要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保障乡村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全部乡村教师校长5年内完成360学时的培训。完善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机制,利用高等学校委培、市级培训、县(市、区)教师进修校培训,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并搭建教师网络研修服务云平台。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跟岗研修、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五、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一)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教育部门在绩效工资分配时,要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倾斜。陵川、沁水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其他县(市、区)可以参照该政策制定本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或继续落实好我省边远、贫困地区和山区村镇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局)等部门要统筹研究,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要合理规划并加快建设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建立市、县(市、区)级财政对乡村教师岗位实施生活补助政策,各县(市、区)依据不同乡村学校实际情况、教师不同岗位和任教年限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提高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稳定乡村骨干教师队伍。
    
  (二)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要保持总体平衡,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要向乡村学校倾斜,执行省定最高岗位结构比例。在乡村学校任教,研究生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见习期满后任教满2年、本科或具备学士学位见习期满后任教满4年可初定中级职称。在乡村学校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的教师可优先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时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模块、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在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推荐、评审工作中,乡村教师要单列比例,制定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评选条件。城镇教师校长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必须具有交流经历和农村学校任教(任职)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对坚守乡村学校满20年或10年以上并做出优异成绩的乡村教师,在全市教育系统模范、优秀表彰中指标单列,同时优先推荐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先进表彰。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社会基金对乡村教师提供奖励和资助,对患有大病或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提供资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六、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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