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的具体内容及法律特征(2)

国家政策2018-08-03三水老师

无名合同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合同,即法律上没有规定其名称及内容的合同。如甲乙约定,只要乙学习勤奋,考上大学,甲便负担乙在上学期间的一切费用。无名合同的内容只要不违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在于处理合同纠纷时便于适用法律,有利于法律实务工作者解决纠纷。有名合同的纠纷应按法律的直接规定来处理,而无名合同纠纷的处理则可参照类似的有名合同或者根据有关合同的规定和民法的基本原则处理。

2、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根据有无主从关系,合同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不以他种合同为存在的前提,能自身独立存在的合同为主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为前提的合同为从合同。保证关系是从属于主债关系而存在的,保证合同也因而具有从属性,是从属于主合同而存在的。

3、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

根据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无关联性,可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承担一定义务的合同,叫做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与其义务是相互关系的,有权利必担义务,有义务也必享有权利。而单务合同则是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无须承担义务的合同,权利义务并没有关联性。保证合同便是保证人一方承担保证义务而不享有权利,主债权人只享有权利而无须承担义务的合同。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

由于合同主要是反映商品交换关系的,所以大多数合同都是双方合同,只有极少数不以商品交换为内容的合同是单务合同。保证是一种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本质上不追求经济利益,唯以担保为目的,因而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单务合同。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只承担保证义务而没有实体上的权利,债权人只享有保证请求权而不对保证人承担义务。

4、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

根据合同的权利有无对价的特性,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利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如获取货物必须支付货款的买卖合同,使用他人财产须交付租金的租赁合同等。享有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借用、无息贷款等。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也即债权人享有保证请求权,而不必向保证人偿付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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