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莆田市黄标车限行区域(2)

国家政策2018-08-01王新老师

1.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注销状态的和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机动车连续三个未检周期从2013年5月1日开始计算)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三个周期未检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

2.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严格机动车转入限制,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IV排放标准或在用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轻型车、重型柴油车及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不得转入市内,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办理过户手续。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扩大非绿标车限行范围

⒈2015年10月16日前由市环保局牵头制定进一步扩大无绿色环保标志禁行区域方案。2015年11月1日起禁行区域扩大如下:

①荔城区、城厢区:由荔华路(从荔华路与荔园西路交叉口到荔华路与荔城南大道交叉口),荔城南大道、荔城中大道、荔城北大道(从荔华路与荔城南大道交叉口到荔城北大道和荔园北路交叉口),荔园北路、荔园中路、荔园南路、荔园东路、荔园西路(从荔园北路与荔城北大道交叉口到荔园西路与荔华路交叉口)围成的区域以内所有道路(不含荔园路)。具体见附图。

②涵江区:由人民街(北起人民街与国欢路交叉口,南起人民街与G324国道交叉口)、国欢路(东起人民街与国欢路交叉口,西起国欢路与高林街交叉口)、高林街(北起国欢路与高林街交叉口,南起高林街与G324国道交叉口)、G324国道(东起人民街与G324国道交叉口,西起高林街与G324国道交叉口)围成的环形区域(含本道路)以内的所有道路。具体见附图。

③仙游县:由清源路(从西一环路和清源路交叉口到清源路和东一环路交叉口)、东一环路(从清源路和东一环路交叉口到东一环路和紫檀街交叉口)、紫檀街(从紫檀街和东一环路交叉口到紫檀街和园滨路交叉口)、园滨路(从紫檀街和园滨路交叉口到园滨路和木兰路交叉口)、木兰路(从木兰路和园滨路交叉口到木兰路和西一环路交叉口)、西一环路(从西一环路和木兰路的交叉口到西一环路和清源路的交叉口)围城的环形区域(含本道路)以内的所有道路。具体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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