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政策解读互联网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2)

国家政策2018-07-28李天扬老师

而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只规定,“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并未明确具体监管办法。

公开报道称,北京、上海、深圳工商局已开始暂停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而上海相关区县已暂停了投资理财类、金融信息服务等类型企业注册。

不久前,中央财经大学发布了《个体网络借贷(P2P)监督管理办法》(学者建议稿),建议稿提出对P2P平台实行备案制监管模式。建议稿起草者认为,对P2P平台实行牌照管理与将其作为“信息中介”的性质存在矛盾。

在对网贷平台的企业信息、管理制度、产品信息等进行备案后,上述建议稿写到,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在备案中发现网贷企业可能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应当及时上报银监会,并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这要求对相关平台企业进行备案以后,利用互联网手段进行管理,动态发现问题。”郭华说。知情人士介绍,北京等地方司法机关正在筹备专门的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团队。

但一名高级法院法官介绍,就已发案件的侦查而言,平台引发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多是在资金链断裂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后才案发,事后惩戒措施在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效果远不如事先预防和事中干预。

他认为,执法部门需要提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关口,做好犯罪的预警防范,通过对P2P平台、借款人、投资者的信息收集和研判,提供精确的犯罪和经营风险预警。

4月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多部门将联合建立非法集资主体(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代理人、中间人等)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非法集资呈现网络化趋势邀名人站台成新特点

昨天,记者从由14部委联合召开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获悉,当前全国非法集资形势严峻,犯罪手法翻新升级。监管部门将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力度,针对一些区域和行业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灾区,部际联席会议将在下半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事件

下月起清理非法集资广告

针对猖獗的非法集资行为,由14部委成立的部际联席会议表示,将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快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特别对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农民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养老机构等一些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和新的风险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地方政府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强化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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