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非法集资最新政策 非法集资最新司法解释

国家政策2018-07-28王华老师

4月27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召开,央行、证监会、保监会、公安部等14个部委参加。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处非办)负责人杨玉柱介绍,2016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均达历年最高峰值。

非法集资政策

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近6000起,涉案金额近2500亿元,参与集资人数逾150万人。近年来非法集资“泛理财化”特征明显,据不完全统计,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

非法集资越来越“专业”

非法集资为何难管?一是信息不对称。“从目前监管实践来看,非法集资之所以治理难度大,各部门信息没有充分共享是一个原因。”4月27日,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另一方面,相关投资公司的信息没有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众公开,造成信息不对称,使其行为缺乏社会监督。

他进一步提及,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关于P2P、金融理财类的事前审批制度尚未建立,发布广告的市场准入清单和发布标准还需明确,许多金融投资类广告主要内容都是企业形象宣传和品牌推广,也增加了广告监管执法的难度。

二是非法集资披上了“专业”尤其是金融类的专业外衣。座谈会上,多位部委人士均提到了非法集资“专业化程度高”,加大了识别难度。有监管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泛亚之所以能迅速燎原全国,就是利用了很多部委不懂铟等稀有金属的国家政策这一盲点。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姜永义指出,近两年收案数量猛增,但结案率却下降。原因之一就是案件专业性强,审判人员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起诉二处处长张晓津也谈到,非法集资犯罪往往以“金融创新”的外衣为掩护,不断变换作案手法,如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非融资性担保、p2p网贷等。如何在执法办案中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护创新的关系,尚需检察机关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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