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长春新生儿入户流程
办理地点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645
电话:0431-88521362
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西广小区11
电话:0431-82798052;0431-82799072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298号
电话:0431-85205821
长春新生儿入户办理机构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