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保障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制度支撑。该条例在大幅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的同时,要求企业真实、及时公示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特别是交易相对人准确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努力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创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专家解读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确立
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里程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这一制度把行政执法对企业自主经营过强干预的“手”收了回来,转而用于凸显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通过信用信息的杠杆,实现了市场资源配置和政府有效调控的双赢。随着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将使企业的经营行为被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倒逼企业对其不诚信行为负责,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表示,条例颁布实施后,政府部门不但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还要将其掌握的企业信息公示出来。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靠信用手段来实现。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里程碑。而此前企业的经营信息尤其是政府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只在企业和相关部门内“你知我知”,或在较小范围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