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内蒙古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新政策。《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该方案明确,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业10年以上(含10年)并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盟市、旗县级财政解决;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制度,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依法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3、福州2015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新政策。献身农村一辈子的村医将老有所养,由各县(市)区财政向乡村医生按月发放养老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福州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目前,该政策已实施,有关参保对象的年龄计算时间截点为2015年1月1日。
4、四川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新政策。为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加强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省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训政策,加强监管,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案由:
乡村医生(简称村医)是植根广大农村基层的卫生工作者,是3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发挥着健康守门人的作用。但是目前村医队伍正在萎缩,特别是边远山区有房无人的现象很普遍。主要原因是村医收入不平衡,边远山区偏低;乡村医生身份特殊,老无所养;乡村医生技术力量薄弱,医疗设备不完善,等等。
背景:2010年11月,我省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制度。村医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定额补助(目前贫困村每人每月500元,非贫困村450元)、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和基本药物补助4大块。对3000人的村委会,村医平均每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人口比较集中的还更高。而对400人的村委会,村医平均每月收入不足800元,同时边远山区地广人稀,工作开展难度大,难以招到和留住乡村医生。
建议: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加大力度针对缺少乡村医生的问题,进行免费农村医学中专生定向培养,让缺少乡村医生的山区尽快补上,让坝区乡村医生有竞争意识,提高管理的依从性,更加规范乡村医生的服务;在定额补助、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方面向人员稀少边远的村卫生室明显倾斜,提高他们收入,缩小乡村医生收入差距;顶层设计出台政策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为村卫生室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并加大对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