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员工是指经单位同意派往原单位或者集团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其他省市里所在地工作的人员,一般公司员工外派都会有一定的经济和生活补贴,每个单位不尽相同,下面高教网教育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国内知名企业员工外派津贴补偿标准的相关文件,供大家参考。
员工外派津贴补偿标准适应范围及定义: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2、长期驻外指被集团公司派往深圳以外的地点工作,连续30天(含)以上,累计3个月(含)以上的人员,在当地招聘人员及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不属此范围。
外派津贴补偿包括以下几部分:
第一部分员工差旅费补贴:
1.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等。
2.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出差申请与报告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部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补贴标准:外派地点在500公里以上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报销每月一次来回探亲交通费用;外派地点在500公里以内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报销每周一次来回探亲交通费用,乘坐标准按差旅费相关规定范围内按实报支,超出部分自理。
第二部分住房补贴:
1、员工被派驻在外3个月及以上,在某一地点工作15天/每月以上的,应按本规定在当地租房,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总裁助理)批准。
2、公司可给予派驻在外工作人员15天的找房期,驻地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最高期限。在15天内住宿费按差旅费住宿标准给予报销,超过此期限,按本办法执行。
3、初次外派人员可享有实际购买生活用品费用的80%(最高可报销1500元/月),作为一次性安置补贴购买生活必备品,并凭发票报销。
4、外派人员的住房标准在上表标准内凭票报销,如由驻地分公司租房解决的,应符合本标准。
员工外派津贴如何申请
员工外派必须提前提交“外派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外派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部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公司外派、轮换的人员,需经公司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按附件《外派人员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