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规定(2)

国家政策2018-06-23王新老师

■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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