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工资调整政策解读(4)

国家政策2018-06-23才子老师

3“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9月1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三类人群,以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改革为界,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为“老人”,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为“新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

全省25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中,“中人”占了绝大部分,那些想走出体制内,却又纠结于养老保险无所依傍的,基本上也是“中人”。

据介绍,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由国家规定以及由国家批准、省级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将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

只有“中人”,有一部分存在缴费未满15年就退休的情况,这部分人怎么“逐步过渡”呢?

胡伯俊提到,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中人”改革前,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缴费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将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为更好地保证“中人”待遇的衔接,这次改革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

改革还将同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从优化工资结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等方面进行。据了解,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意见已经印发。

4实现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全覆盖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有利于实现社会化养老保障全民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12日的动员部署会上,副省长蔡振红指出,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省4000多万人,但25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成为制度全覆盖的“孤岛”。改革后将实现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全覆盖,是加快形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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