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工资调整政策解读(3)

国家政策2018-06-23王华老师

“改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主动‘下海’、换工作,这样的后顾之忧迎刃而解。”方向新认为。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在12日的动员部署会上,副省长蔡振红指出,近年来,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开始实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事业单位也正在加快分类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为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分散单位的退休费用负担、确保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迫切需要建立统筹互济、社会化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

2一次比较彻底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此次改革,确立了“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基本思路。“一个统一”即建立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矛盾,是一次比较彻底的并轨。

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胡伯俊告诉记者,合理确定缴费水平是这项改革的重点,总的考虑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持一致,具体标准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按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20%的比例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即“300%封顶、60%托底”。如,某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00元,王先生的个人工资为8000元,那么他在第二年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7500元,其超出的500元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待遇确定机制与企业职工相一致。改革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得出的,也是体现出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的原则。

并轨虽然彻底,但各自的基金并不混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这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责任,而且不与企业混用基金,有利于防止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的问题。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