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推动作用。建立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副省长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国网省电力公司、武汉市人民政府、襄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二)强化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要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有序有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推动方案)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组织推广应用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要进行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氛围。(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负责区域内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省经信委负责省级层面的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