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今年,我省美术类除“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梯度志愿本科院校”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统考成绩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平行志愿本科院校A段”、“平行志愿本科院校B段”、“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均使用统考成绩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填报美术类志愿的考生,不可跨科类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跨科类填报志愿无效。
6.音乐类专业。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使用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音乐类器乐成绩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器乐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使用我省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统考成绩的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小方向成绩投档。
(十二)定向招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和国家专项计划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不含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及美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须在2016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贵州省免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