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地方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九所省直本科院校继续实施招收地方专项计划,招收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的考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1)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确认。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16年6月26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
地方专项计划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同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十一)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体育院校(专业)。
2.体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录取原则,准确填报志愿,避免影响录取。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使用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美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或“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
4.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