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作为党和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学生会各岗位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的职责(秘书长同下):
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重要会议。
2.根据学生会工作条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3.主持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模范执行学生会工作条例。
4.代表数理学院学生会参加相关会议。
(二)副主席的职责:
1.协助主席展开日常工作并督促本学期工作计划的完成和具体分管部门的工作。
2.指导所分管部门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干部齐心协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关心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三)学生会各部部长的职责:
1.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2.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及部门工作的总结汇报。
3.负责本部门干事人员的提名,工作安排,检查和督促。
4.负责完成学生会日志,部门日志。
(四)学生会各部副部长的职责:
1.协助部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完成布置的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2.可以受部长委托,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执行部长的职责。
3.负责完成学生会日志,部门日志。
(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委员的职责:
1.积极为各项活动出谋划策,按时完成部长交代任务,服从安排。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