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3)

规章制度2018-07-18才子老师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等违法行为,查处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违法加建改建扩建、违规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乱摆卖违法行为等。

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相关管理制度;配合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职能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阻塞交通、阻碍消防通道、违规停放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打击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欺行霸市行为等。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废水、废渣、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废物、噪声、振动、辐射放射等行为。

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侵占、破坏绿地等违法行为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处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公共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除四害、疾病防疫等工作。

民政部门、社工部门依职能负责指导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职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方矛盾纠纷进行人民调解。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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