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婚检技术,提供优质服务
免费婚检是党和政府关心新婚夫妇家庭幸福,关心优生优育下一代,重视民生的一件实事好事。市及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免费婚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依法规范婚检机构,重新组织评审,严格准入条件;规范婚前保健服务项目,严格质量监管,保证婚检质量;对从事婚检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依法执业,持证上岗。各婚检机构要提供规范优质的婚前保健服务,切实做好婚前咨询和婚前指导,引导结婚登记当事人正确认识和积极配合婚检。各级民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提供婚姻登记和婚前健康指导、咨询、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为适龄青年免费婚检提供方便,积极探索和创新各种服务方法,切实把好事办好。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免费婚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加强对免费婚检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妇儿工委办、工会、共青团、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婚检工作局际联系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婚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市婚检工作的日常管理。各县(区、市)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认真做好本辖区的免费婚检工作。
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广泛宣传婚检重要性,积极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婚检意识;积极落实《防城港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把提高婚检率和防止出生缺陷工作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评估;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婚检情况,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免费婚检工作。
卫生部门:确定全市免费婚检项目,制定免费婚检工作制度及操作常规,加强免费婚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婚检服务质量;完善婚检及相关妇幼卫生指标监测网络,督促市、县(区、市)妇幼保健院做好参加免费婚检当事人的资料登记工作,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定期向市免费婚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免费婚检工作情况;督促市、区、县(市)妇幼保健院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以市、县(区、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依托,建立市、县(区、市)婚前保健服务中心。加强婚前保健服务中心的人员、设施配备,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开展免费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把婚前保健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免费婚检、优生优育”于一体的健康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