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竞聘程序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成立聘用工作机构,负责竞聘上岗的组织实施。聘用工作机构一般由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在同一主管部门所属范围内,联合组织竞聘上岗的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篇二:开展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竞聘上岗的通知
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
竞聘上岗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鲁人社?20xx?12号《关于调整山东省地勘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函》有关精神,省人社厅对我院岗位设置数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同时我院近两年来因部分职工退休等原因,也腾出了少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竞聘上岗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院《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及竞聘上岗办法》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院近期将对空缺岗位开展竞聘上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上岗人员范围及时间安排
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为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全体在岗职工。
竞聘时间为3月27日4月14日。
二、各类岗位空缺情况
(一)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空缺情况,包括地质矿产、水工环、地质测绘、物化探、地质实验、探矿工程、地质机械等专业。
(二)专业技术辅助系列岗位空缺情况,包括经济管理、会计等专业。
由于岗位竞聘需要按照岗位等级依次竞争,公布的空缺岗位数存在不确定性,届时将根据岗位竞聘情况进行调整。
三、空缺岗位竞聘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符合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拟调岗位相对应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聘用(任职)
(三)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
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职业道德良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