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位竞聘办法细则(4)

规章制度2018-06-06王新老师

第四章 竞聘程序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成立聘用工作机构,负责竞聘上岗的组织实施。聘用工作机构一般由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在同一主管部门所属范围内,联合组织竞聘上岗的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篇二:开展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竞聘上岗的通知

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

竞聘上岗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鲁人社?20xx?12号《关于调整山东省地勘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函》有关精神,省人社厅对我院岗位设置数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同时我院近两年来因部分职工退休等原因,也腾出了少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竞聘上岗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院《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及竞聘上岗办法》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院近期将对空缺岗位开展竞聘上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上岗人员范围及时间安排

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为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全体在岗职工。

竞聘时间为3月27日4月14日。

二、各类岗位空缺情况

(一)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空缺情况,包括地质矿产、水工环、地质测绘、物化探、地质实验、探矿工程、地质机械等专业。

(二)专业技术辅助系列岗位空缺情况,包括经济管理、会计等专业。

由于岗位竞聘需要按照岗位等级依次竞争,公布的空缺岗位数存在不确定性,届时将根据岗位竞聘情况进行调整。

三、空缺岗位竞聘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符合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拟调岗位相对应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聘用(任职)

(三)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

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职业道德良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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